|
||||||||||||||||||||||||
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41号)的精神,经研究,现对出版物、电影拷贝的增值税政策和电影发行的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在
地方上述各级的机关报和机关刊物,增值税先征后退范围掌握在一个单位一报一刊以内。
5.新华通讯社的
大学的学生课本是指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教育使用的教科书。中小学的学生课本是指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学大纲的要求出版发行的中、小学学生上课用的正式课本,具体操作时按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春、秋两季下达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所列的"
科技图书和科技期刊,是指正式出版的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国标准书号》(GB5795-86
二、在
三、在
四、违规出版物和多次出现违规的出版社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
五、本通知所述出版物,是指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的有关规定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和电子出版物;所述图书、报纸和期刊,包括随同图书、报纸、期刊销售并难以分离的光盘、软盘和磁带等信息载体;所述电子出版物,是指按照1997年国家新闻出版署令第11
六、增值税具体退税事宜,由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税制改革后对某些企业实行"先征后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