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09-10-14
【颁布单位】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文  号】 财建〔2009〕647号
【首选类别】 经济建设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建[2009]64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快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提高工业企业能源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工业企业节能减排,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在工业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中心示范工作,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示范项目给予适当支持。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九年十月十四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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