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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 2日财政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是指通过国家审定。收购加工企业认可的优质专用小麦品种。
第四条 项目资金的补贴标准为每亩10元。按照核定的推广面积,通过供种单位,对农民种植优质专用小麦良种进行补同占。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自
户主姓名 | 任务面积(亩) | 品种名称 | 供种单价(元/公斤) | 供种数量(公斤) | 购种人签名并按指印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