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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新时期农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水平,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农业综合开发的若干意见》
《意见》概括了新时期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开发应遵循的原则、投入机制和投入政策,出了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总体要求,对于进一步做好“十五”及今后一个时期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各级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精神,转变思想,改进作风,扎实工作,努力把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新时期国家赋予农业综合开发的任务艰巨,各级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要肩负起光荣的使命,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一是要加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确保用于农业综合开发的财政资金增长幅度高于“九五”水平;二是要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机制,保证农民筹资投劳符合有关政策规定;三是要加强对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积极推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水平。
《意见》明确了新阶段农业综合开发方向,理清了思路,但具体的投入政策还需调整细化,有关制度也还需健全完善。因此,各级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高度重视调查研究,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国农办[2002]18号)的要求,加大调查研究力度,为国家制定政策、研究制度提供科学依据,为指导和改进工作奠定基础。
目前,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正在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措施。各省(区、市)要在认真学习、深入讨论、细致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并于4月20日之前,将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报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