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03-07-01
【颁布单位】 财政部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文  号】 财会〔2003〕20号
【首选类别】 会计管理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关于调整充实会计准则委员会人员组成的通知
 

       

2003年7月 1日财政部财会[2003]20号发出)

    财政部于2003年2月20日下发了《关于调整充实会计准则委员会人员组成的通知》,将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委员调整充实为16名。随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的确定,经财政部领导批准,增补如下人员作为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委员,聘期两年。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李伟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吴小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评价局局长孟建民

    经上述调整后,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共有委员1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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