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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加发南京市财政局:
为了贯彻国务院国发
一、由当地政府决定为平抑市场肉价“高价进、低价出”的价格倒挂和为保证淡季市场供应储备猪肉的费用补贴,均列入“平抑市价肉食价差补贴”预算支出科目。食品企业经营性亏损,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今年已从商业企业亏损补贴中退库的平抑市价肉食价差补贴支出,应调列国家预算支出科目第十九类“价格补贴支出类”第229
三、“平抑市价肉食价差补贴”从预算收入科目退库改列支出处理后,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应由中央财政负担的部分,年终根据财政决算支出数或有关规定,单独结算,由中央财政退还地方财政。
四、企业收到财政部门拨给的“平抑市价肉食价差补贴”,应作为平抑市价价差补贴收入,增加企业的利润或减少企业的亏损,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或减亏分成。不得冲减商品进价成本,增加进销差价;不得冲减商品流通费和营业外支出;不得直接记入企业专用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