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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
2000年到期国债数量较大,附息国债品种多,计息方式复杂。为了确保做好全年国债兑付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银行、邮政储蓄网点,财政国债服务部及各证券经营机构,要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办理兑付,把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国债信誉作为国债兑付工作的宗旨,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兑付政策,落实兑付措施。
二、按照国务院统一布署,目前全国财政国债中介机构撤销工作正在进行中。为保证群众及时足额兑付国债,各级人民银行、财政厅(局)要共同组织本地区的国债兑付工作,选择一定数量的商业银行设立国债常年兑付网点,并公告社会,切实做好国债常年兑付工作。
三、做好国债兑付岗前培训工作,使柜台人员熟练掌握国债兑付条件和操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群众等兑时间。
四、
五、国债兑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国家和投资者的经济利益,要求各国债兑付经办单位把做好兑付工作作为岗位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必要的岗位责任制,以确保国债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
1.1997年三年期无记名国债,期限
无记名国债的现券兑付,由银行、邮政储蓄网点、财政国债服务部及证券经营机构办理。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场所”)托管的无记名国债,实行场内兑付。
2.1997年三年期凭证式国债,从
凭证式国债的兑付,投资者需持“凭证式国库券收款凭证”到原购买网点办理。在发行期内购买的凭证式国债,到期兑付(对月对日持满三年)时不收兑取手续费;1998年
3.1995年特种定向债券,期限
1.1996年记账式(五期)国债,期限
2.1996年记账式(六期)国债,期限
3.1997年记账式(二期)国债,期限
4.1998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专项国债,期限7年,年利率6.8%,5月18日支付第二年利息。
5.1998年
6.1998年
7.1998年记账式国债,期限
8.1999年记账式(一期)国债,期限
9.1999年记账式(二期)国债,期限
10.1999年记账式(三期)国债,期限
11.1999年记账式(四期)国债,期限
12.1999年记账式(五期)国债,期限
13.1999年记账式(六期)国债为浮动利率国债,期限10年,9月3日支付第一年利息,附息利率为2.55%
14.1999年记账式(七期)国债,期限
15.1999年记账式(八期)国债,期限
16.1999年记账式(九期)国债,期限
17.1999年记账式(十期)国债为浮动利率国债,期限7年,11月10日支付第一年利息,附息利率为2.85%
18.1999年记账式(十一期)国债,期限
19.1999年记账式(十二期)国债,期限
20.1998年向商业保险公司发行的定向债券,期限5年,年利率5.68%,11月4日支付第二年利息。
21.1999年面向商业保险公司发行的定向(一期)国债,期限7年,8月13日支付第一年利息,计息利率为2.75%
22.1996年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发行的特种定向债券,期限5年,年利率8.8%,9月3日支付第四年利息。
23.1997年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发行的特种定向债券,期限5年,年利率8.8%,9月22日起支付第三年利息。
24.1998年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发行的特种定向债券,期限5年,年利率5.85%,11月20日起支付第二年利息。
25.1999年面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发行的定向(二期)国债,期限5年,年利率3.5%
六、以前年度到期应兑未兑的各类国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