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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为了提高国营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分析和会计报表的质量,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国营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分析和会计报表汇总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自1991年第二季度开始,请即布置执行。
附件:一、国营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分析和会计报表汇总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附件一: 国营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分析 |
为促使国营金融、保险企业财务会计季、年度汇总报表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加强财务分析工作,现将对各总行、总公司考核评比办法规定如下:
(一)季度财务收支项目电报汇总表及财务收支情况分析(共100分,每季25
报送时间统一规定为每季度终了后
(1)项目齐全,数字准确,字迹清楚的得5
(2)财务分析10
报送时间统一规定为次年
(1)根据我部决算通知要求,数字准确、表式齐全、装订整齐、字迹清楚的各得5分,共计
(2)各表数据准确,表内、表间勾稽关系完全相符的得30分。数字错误,包括计算错误、打印、复写错误或勾稽关系不符的,每一处扣2分,引起连锁反应的每处扣1分(在报表规定之日前自查出来的,减半扣分);
年度财务收支说明要求全面分析,突出重点,揭露矛盾,找出原因,说明问题,提出建议。其中包括本期信贷、财务的基本情况,对本年度会计决算编制中重要问题的说明。本期因存、贷规模、结构变化对营业收入、成本支出、综合费用的影响,与上期比较分析;专项拨款(补助)和利润留成资金使用及效果、应收应付及挂帐问题分析等。达不到要求者酌情扣分。
(一)由财政部商贸司和各总行、总公司财会部门组成评比小组,负责评比工作。
(二)按得分多少安排出名次,总分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