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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
1992年国库券发行工作即将开始,为了便于各地部署工作,现就发行工作中若干具体事项规定如下:
1.为了探索国债发行方式从行政手段向经济手段过渡的有效途径,在总结1991年承购包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1992年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推行承购包销方式发行国债的办法。全额实行承购包销有困难的地区,仍可保留一部分由单位组织认购,但必须坚持自愿认购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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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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