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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财库[2001]24号)、《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财库[2001]53号)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制定了《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现印发你们,有遵照执行。
请人民银行各分支行、营业管理部将该办法转发辖区内各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
附件:
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下列银行账户构成:财政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存款账户(以下简称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财政部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财政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小额现金账户、特设专户。上述账户均为财政资金专用账户。
(一)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资金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
(二)具备先进的资金汇划系统,保证本行系统同城转账实时到账、异地汇划两小时内到账。
(三)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完善,具有健全的操作规程,并有相应的业务部门和专业工作人员。
(四)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预算单位机构设置的批准文件;
(二)财政部同意开户的批准文件;
(三)预算单位的预留印鉴与开户批准文件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四)《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资料。
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以上账户,应报中国人民银行国库民备案,
代理银行对小额现金账户,按照现金管理条例和财政部的规定实行额度控制,日终余额为零。
特设专户和预算外资金账户不得提取现金一特设专户如需提现,需报经国务院批准。
代理银行申请划款凭证一式五联(格式见附件1),各联次用途:
第一联:借方凭证联,由付款行作借方凭证;
第二联:贷方凭证联,由收款行作贷方凭证;
第三联:收账通知联,由收款人作收账通知;
第四联:付款通知联,由付款行给付款人的回单;
第五联:付款通知联,由付款行给付款人的回单。
财政直接支付指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财政授权支付指预算单位根据财政投权,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应加盖财政部预留中国人民银行的印鉴,作为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在授权支付通知累计余额的额度内,根据代理银行申请划款凭证划拨款项的合法依据。
《财政授权支付通知单》应加盖财政部预留代理银行的印鉴,作为代理银行在授权支付通知累计余额的额度内,办理财政授权支付款项的合法依据。
各单位要建立严密的凭证传送与登记手续,确保资金安全。
代理银行须于营业日的
(一)代理银行收到财政部提交的《财政直接支付凭证》,经对凭证基本要素审核无误后,立即办理支付。
属于系统内支付的,通过系统内资金清算系统,将同城支付资金实时、异地支付资金在两小时之内划拨至收款人账户。
属于同城跨系统支付的,代理银行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将资金于当日提出。
属于异地跨系统支付的,代理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系统运行时间内,将资金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电于联行系统划往收款人账户。
(二)代理银行办理完支付手续后,将加盖转讫章的《财政直接支付凭证》退回财政部。
(一)财政部于每月25日前将次月增加的按代理银行划分的预算单位用款额度,以《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的方式,通知中国人民银行,以《财政授权支付通知单》的方式,通知代理银行。《财政授权支付通知单》附各级预算单位的月度用款额度明细清单。
(二)代理银行须将各级预算单位的月度用款额度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其分支机构。
(三)预算单位在财政部批准的月度用款额度的累计余额内,自行开具《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向代理银行提交。
(四)代理银行收到《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后,须审核下列事项:
1、凭证基本要素;
2、支付总金额是否超过财政部下达的《财政授权支付通知单》中规定的月度用款额度的累计余额,若超出,则拒绝支付。
经审核无误后,将资金划往收款人账户。具体划转程序比照财政直接支付程序办理。
(五)代理银行办理完支付手续后,将加盖转讫章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退给预算单位。
特别紧急支出,是指经一级预算单位认定并由国务院或经国务院授权财政部批准的特别紧急事项的支出。
《代理银行申请划款凭证》应加盖代理银行预留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的印鉴,作为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在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和授权支付通知累计分额的额度内,办理财政支付款项的合法依据。
代理银行同时根据实际已支付的财政资金,填制《申请财政资金划款汇总清单》(见附件1—1)和《申请财政资金划款清单》(见附件1—2),作为《代理银行申请划款凭证》的附件,一并提交给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
(一)代理银行根据已办理支付的资金。按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分别开具《代理银行申请划款凭证》;在区分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基础上,按一级预算单位和款级预算科目填制《申请财政资金划款汇总清单》,按基层预算单位和项级预算科目逐笔填制《申请财政资金划款清单》,一并提交给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
(二)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收到《代理银行申请划款凭证》、《申请财政资金划款汇总清单》和《申请财政资金划款清单》后,审核下列事项:
1、凭证基本要素;
2、《代理银行申请划款凭证》的金额与《申请财政资金划款汇总清单》的金额是否一致;
3、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划款金额是否超出《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的累计余额,若超出,则拒绝支付;
4、财政授权支付申请划款金额是否超出《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的累计余额,若超出,则拒绝支付;
5、申请划款金额是否超出国库单一账户的库存余额,若超出,则拒绝支付。
(三)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对上述事项审核无误后,填制联行往账贷方报单,附《代理银行申请划款凭证》第二、三联提交给营业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以《代理银行申请划款凭证》第一联为记账凭证,将《代理银行申请划款凭证》第四、五联加盖转讫章后提交财政部作付款通知。会计分录为:
借:中央预算支出——国库单一账户
(四)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收到国库局划来的联行往账贷方报单和《代理银行申请划款凭证》,经对凭证基本要素审核无误后,以《代理银行申请划款凭证》第二联为记账凭证,办理转账手续。同时将《代理银行申请划款凭证》第三联提交给申请划款代理银行。会计分录为:
贷:××银行准备金存款
(五)代理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取回《代理银行申请划款凭证》第三联,将资金划往财政部零余额帐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
代理银行每月
(一)中国人民银行每日向财政部提出国库单一账户对账单,核对国库单一账户库存余额。
(二)代理银行每月4日前向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和财政部提出上月的财政部零余额账户对账单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对账单,核对财政部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与国库单一账户之间的清算发生额(对账单的格式见附件2)。
(三)代理银行每月向预算单位提出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和小额现金账户对账单,核对账目。
付 款人 | | 收 款人 | | ||||||||
账号或地址 | | 账号或地址 | | ||||||||
开户行名称 | | 行号 | | 开户行名称 | | 行号 | | ||||
金额 | 人民币(大写) | 支付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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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申请划款银行签章 | 会计分录: (贷) 付款行付款日期 复核记账 | 备注: | |||||||||
8.5×17.5公分(白纸蓝油墨)
付 款人 | | 收 款人 | | ||||||||
账号或地址 | | 账号或地址 | | ||||||||
开户行名称 | | 行号 | | 开户行名称 | | 行号 | | ||||
金 额 | 人民币 | 支付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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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上列款项已办理转账 | 会计分录: 收款行转账日期年 月 复核记账 | 备注: | |||||||||
8.5×17.5公分(白纸红油墨)
付 款人 | | 收 款人 | | ||||||||
账号或地址 | | 账号或地址 | | ||||||||
开户行名称 | | 行号 | | 开户行名称 | | 行号 | | ||||
金 额 | 人民币 | 支付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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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上列款项已办理转账 | 会计分录: (贷 )收款行转账日期 年 复核记账 | 备注: | |||||||||
付 款人 | | 收 款人 | | ||||||||
账号或地址 | | 账号或地址 | | ||||||||
开户行名称 | | 行号 | | 开户行名称 | | 行号 | | ||||
金额 | 人民币 | 支付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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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上列款项已办理转账 | 会计分录: 付款行付款日期 复核记账 | 备注: | |||||||||
8.5×17.5公分(白纸黑油墨)
__________银行________支付申请划款凭证(回 单)5
付 款人 | | 收 款人 | | ||||||||
账号或地址 | | 账号或地址 | | ||||||||
开户行名称 | | 行号 | | 开户行名称 | | 行号 | | ||||
金 额 | 人民币 | 支付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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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上列款项已办理转账 | 会计分录: (贷) 付款行付款日期 复核记账 | 备注: | |||||||||
8.5×17.5公分(白纸绿油墨)
附件
申请财政资金划款汇总清单
__________银行________支付金额单位:
预算科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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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 ||
代理银行签章
附件
申请财政资金划款清单
年月日
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支付金额单位:
代理 银行 | 一 预算单位 | 基层 预算单位 | 预算科目 | 收款人 全 称 | 支付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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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
_____________账户 对 账 单
年 | 发 | 余额 | 备注 | ||
借 方 | 贷 方 | 借 方 | 贷 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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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