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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农业和农村工作,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适应不同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中央财政先后建立了多种农业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这些专项资金的积极作用应当充分肯定,一是巩固和壮大了农业的基础地位,为解决我国农产品短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做出了重要贡献,为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二是建立了一批重要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到
一、当前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专项资金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专项资金种类较多,“小而散”的问题比较突出。根据2000年预算,农业司共有中央专项和补助地方专项45
2.不少专项设置时间过长,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限。在30项补助地方专项中,1项是50年代设立的,8
3.专项资金设置不够科学,相互之间存在重复交叉。由于各种专项资金在设立时前后对比研究不够,逐年累积,以致中央专项之间、中央专项与地方专项之间、地方专项之间存在重复交叉,例如在农业科技推广资金方面,中央本级安排了“948”计划、丰收计划、跨越计划等专项资金,一般事业费中也安排了一些农业技术推广专项经费,补助地方专项也设置了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基地、重点农业科技推广等专项资金等。在农业救灾资金方面,有特大病虫疫情防治补助费、动物防疫经费、家畜血吸虫病防治经费、草原治虫灭鼠补助费、水产病虫防治补助费、抗灾保畜资金、农业“三场”救灾资金等。其他专项资金也存在这样的问题,如用途基本相同的“农业自然资源调查补助费”与“土地资源调查补助费”并存。专项资金设置的重复交叉,造成资金分配使用,各自为战,过于分散,难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专项资金分配方法不够科学,预算管理方式陈旧。目前,我部已经采用因素法或公式法分配的专项资金有扶贫资金、农业税灾情减免补助资金等;采用比较规范的项目管理的专项资金有粮食自给工程、跨越计划、农业行业标准、“天保工程”、“退耕还林”等专项资金,其中跨越计划资金引入了公开招标、专家评议决策等新机制。但也还有不少专项资金沿用传统的管理方式,如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不规范,责任不清;资金分配的标准或依据不具体,科学性不够;对项目资金使用监督不力,效果不佳;项目资产管理跟不上,家底不明等。这不利于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地分配管理专项资金。
5.专项资金结构不合理,难以适应农业农村发展和财政改革的新情况。当前,农业农村发展中的主要问题是农民增收难、农产品加工销售难、剩余劳动力转移难、基础设施建设难,现有专项资金难以解决这些新的问题。现有农业专项资金要求地方配套的17项,既加重了地方财政负担,也难以落实。现有农业贴息资金13
1.调整和改革农业专项资金的原则。第一,稳定和增加投入的原则。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农业属于弱质产业,是公共财政支持的重点。因此,调整和改革农业专项资金不是减少财政对农业的投入,而是根据农业农村发展的新情况,稳定和增加财政对农业的投入,不断巩固和增强农业的基础地位。第二,分类处理的原则。要对现有专项资金进行清理,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并、转、停、增”。即:将用途基本相同的小专项资金归并设立为较大的分类专项资金,调整或转变部分专项资金的用途,使之更符合新的情况,停止已到期且完全不符合当前实际需要的专项资金,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一些新的专项资金。第三,规范管理的原则。在专项资金分配中,引进推广项目预算等新的项目管理方法,引进推广专家和中介机构参与项目决策的新机制,提高资金分配管理的科学性、公正性。第四,突出重点的原则。适应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加入WTO
2.第一步方案:今年要对有条件的专项资金合并使用,年底以前改革完毕,明年全面实施。总的来说,今年要将45
(1)设立“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资金”,将已有的“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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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步方案:按照我部预算改革的总体要求,新的政府收支分类,以及我国加入WTO有关规则制定的《农业补贴条例》、《贫困地区援助条例》、《农业灾害救济条例》等,我部将对农业专项资金做进一步的调整和改革。
1.关于调整和改革的进度。我部在
2.关于制定和修订有关管理制度。配合这次农业专项资金调整,我部将对现行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体系进行改革,建立三层次的制度体系。第一层次是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用管理办法,主要是明确对农业专项资金的一般管理规定,包括对专项资金的设立、申报、分配、使用、监督,以及对其中的具体程序、申报格式、申报内容、使用范围、专家或中介评估评审、分配标准、检查验收等做出规范性要求。第二层次是在通用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各专项资金的分类管理办法,如农业科技资金、农业救灾资金等管理办法。第三层次是在各分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再制定立项指南或实施细则,规定专项资金的具体用途和特定要求等。
3.关于改进专项资金分配办法。要建立客观、公正、公开的专项资金分配依据,尽可能将资金分配依据因素化、标准化、数量化和公式化。资金分配中要引进专家和中介机构评估评审制度,提高专项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4.关于加强监督管理。要建立科学、严密的专项资金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机制。要按照我部项目预算管理的要求,发布专项资金管理标准文本,建立申报、评估、评审、验收等各环节个人签字负责制度。要逐步推广报账制和集中支付制度,以及项目选择的招投标制度。要加大审计监督、财政监督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