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1999年进口图书资料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时 效 性】 失效 【颁布日期】 1999-04-13
【颁布单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文  号】 财税字〔1999〕8号
【首选类别】 税收制度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经国务院批准,对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1999年度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410万美元的图书、文献、报刊及其他资料(包括只读光盘),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其中北京海关进口205万美元(包括北京机场海关、五里店、国际邮局);天津塘沽新港海关102万美元;深圳海关28万美元(包括文锦渡口岸、黄岗口岸);上海海关75万美元(包括虹桥机场海关、吴淞海关、上海车办、高阳路海关和宝山海关)。对本通知下达前已征税款准予退还。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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