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根据《关于组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1998]58号)规定,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组建后,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对石油、石化企业实行的原有优惠政策继续保持不变。据此,划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油田企业,继续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关于在我国海洋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在我国陆上特定地区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7]4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按照《通知》的规定,经审核,认定1999年度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符合“海洋”和陆上“特定地区”条件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对这些项目进口符合财税字[1997]42号文件中《海洋开采石油(天然气)免税进口物资清单》、《陆上开采石油(天然气)免税进口物资清单》和符合《关于海洋和陆上特定地区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设备、材料免征进口税收的补充通知》(财税字[1997]76号)有关规定并在199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进口的物资,按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 特此通知。 附件:1999年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海洋和陆上特定地区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项目
附件:1999年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海洋和陆上特定地区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项目
表一:1999年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陆上特定地区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项目 序号 | 勘探开发项目名称 | 项目地区
执行项目企业 |
1 | 新疆和田地区勘探 | 塔里森盆地沙漠及戈壁荒漠 | 胜利石油管理局 |
2 | 白音查干油田勘探开发 | 浑善达克沙地 | 中原石油勘探局 |
3 | 塔里木盆地勘探开发 | 塔克拉玛干沙漠及戈壁荒漠 | 河南石油勘探局 |
表二:1999年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浅海滩涂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项目 序号 | 勘探开发项目名称 | 项目地区
执行项目企业 |
1 | 埕岛浅海油田开发 | 山东东营(浅海滩涂) | 胜利石油管理局 |
2 | 胜利浅海勘探 | 山东东营(浅海滩涂) | 胜利石油管理局 |
3 | 盐阜凹陷勘探开发 | 江苏盐城(浅海滩涂) | 江苏石油勘探局 |
4 | 海安-白驹凹陷勘探开发 | 江苏盐城(浅海滩涂) | 江苏石油勘探局 |
表三:1999年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陆上及浅海滩涂地区中外合作中标区块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项目 序 | 地区名称 | 项目名称
区块面积 | 签约日期 | 合同 | 外方国别
备注 |
号 | | | (平方千米) | | 期限 | 及公司名称 | |
1 | 渤海湾盆地 | 胜利沾化深层区块 | 1800 | 1997.6.06 | 30年 | 美国雪佛龙公司 | 浅海滩涂 |
2 | 渤海湾盆地 | 胜利埕子口区块 | 470 | 1997.6.16 | 30年 | 美国能源开发(中国)公司 | 浅海滩涂 |
3 | 渤海湾盆地 | 胜利埕岛西区 | 149 | 1996.7.10 | 30年 | 美国能源开发(中国)公司 | 浅海滩涂 |
4 | 渤海湾盆地 | 胜利单井改造 | 2000 | 1996.5.28 | 10年 | 加拿大法玛斯特公司 | 陆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