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1997年6月25日发布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昏199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原《财政机关总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为实现新旧会计制度的平稳过渡,保证新制度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财政总预算会计新旧帐务衔接问题做如下规定:
一、帐务衔接的原则为1997年年终结帐采用按原制度办理年终转帐和结清旧帐,按新制度记入新帐的办法。
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处理1997年会计事项时,仍按原制度规定办理。年终前应先按原制度规定办理年终转帐,并编制出年终转帐后的“资金活动情况表”。
二、根据年终转帐后的“资金活动情况表”结合帐簿记录编制年终转帐后的“资产负债表”。有关科目内容调整如下:
1、货币资金的结转
将原“国库存款”和“基金存款”科目中的存款按存放地点区分,属于存放在国库的,列入“国库存款”科目,属于未存在国库的,转入“其他财政存款”科目。对于已单独立户的基金存款,可在“国库存款”下分二级科目核算。
将原核算财政周转基金的“银行存款”科目余额转入“其他财政存款”。
将原“库存有价证券”和“基金库存有价证券”科目余额合并转入“有价证券”科目。总帐下可分资金性质设二级科目。
2、各项拨款的结转
将原“经费拨款”科目余额按款项所属期限区分,属于预拨下年度的经费,转入“预拨经费”科目(预拨下年度经费在“预算暂付”科目核算的,按预拨数从“预算暂付”转入“预拨经费”);属于待核销的以前年度拨款,转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待核销预算拨款”项目。
将原“拨存建行款”科目余额转入“基建拨款”科目。
将原“基金拨款”科目余额转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待核销基金拨款”。
在1998年会计科目中增加“待核销预算拨款”和“待核销基金拨款”两个临时性总帐科目。
3、往来款项的结转
将原“预算暂存”和“基金暂存”科目余额合并转入“暂存款”科目。但属于借入的财政周转金应转入“借入财政周转金”科目。
将原“预算暂付”和“基金暂付”科目余额(不含预拨下年经费部分)合并转入“暂付款”科目。
4、各项结余的结转
将原“购入有价证券”科目余额转入“预算结余”科目;将“基金购入有价证券”科目余额转人“基金预算结余”科目。
5、财政周转金的结转
将原“借给下级周转金”科目余额转入“借出财政周转金”科目;将原“待处理周转金”科目余额转入“待处理财政周转金”科目。将原“待处理基金”并人原“财政周转基金”科目后转入“财政周转基金”。
除上述科目外其他各科目直接转人新制度对应的科目中。
三、转帐后的“资产负债表”经试算平衡后,即可据以办理记入新帐。其中“待核销预算拨款”可一次或分次转入“预算支出”科目;“待核销基金拨款”一次转入“基金支出”科目。有关明细科目需要按资金性质区分的,仍要按不同类别的资金分别建帐。
四、由于新制度改变了财政总预算会计支出的列报基础,因此,对于1998年以前尚未核销的拨款,特别是常年挂帐部分,各级财政部门应积极进行清理。属于应收回的拨款,应做工作收回,或抵扣以后各期的拨款;属于应转人正常支出的,应转入1998年支出。但拨款特别是预算拨款数额过大,一次列支有困难的,可以分年度逐步转列支出。
附件一:
财政总预算会计新旧会计科目余额衔接表
旧 制 度 | 衔接关系 | 新 制 度 | 备注 |
科目名称 | 余额 | 科目编号 | 科目名称 | 余额 |
| | | | 一、资产类 | | |
国库存款 | 收方 | | 101 102 | 国库存款 | 借方 | |
基金存款 | 收方 | 其他财政存款 | 借方 |
银行存款 | 借方收方 | | 104 | 有价证券 | 借方 | 原财政周转金存款 |
库存有价证券 |
基金库存 有价证券在途款 | 收方收方 | | 105 111 | 在途款 暂付款 | 借方 借方 | |
预算暂付 基金暂付 与下级往来 经费拨款 | 付方付方付方付方 | | 112 12l | 预算暂付 基金暂付 与下级往来 预拨经费 待核销预算拨款 | 借方借方借方借方借方 | 注一 注二 |
拨存建行款 基金拨款 财政周转金放款 借给下级周转金 待处理周转金 | 付方付方借方借方借方 | | 122 131 132 133 | 基建拨款 待核销基金拨款 财政周转金放款 借出财政周转金 待处理财政周转金 | 借方借方借方借方借方 | |
| | | | | | |
| | | | 二,负债类 | | |
预算暂存 基金暂存 | 收方收方 | | 211 | 暂存款 预算暂存 基金暂存 | 贷方贷方贷方 | 注一 |
财政总预算会计新旧会计科目余额衔接表
(续表)
旧 制 度 | 衔接关系 | 新 制 度 | 备注 |
科 目 名 称 | 余额 | 科目编号 | 科目名称 | 余额 |
与上级往来 | 收方 |
| 212 | 与上级往来 | 贷方 | |
借入上级周转金 | 贷方 | | 222 | 借入财政周转金 | 贷方 | |
| | | | | | |
| | | | 三、净资产 | 贷方 | |
预算结余 | 收方 | | 30l | 预算结余 | 贷方 | |
购入有价证券 | 收方 | | | | | |
基金结余 | 收方 | | 305 | 基金预算结余 | 贷方 | |
基金购入有价证券 | 收方 | | | | | |
专用基金结余 | 收方 |
| 307 | 专用基金结余 | 贷方 | |
预算周转金 | 收方 |
| 321 | 预算周转金 | 贷方 | |
财政周转基金 | 贷方 |
| 322 | 财政周转基金 | 贷方 | |
待处理基金 | 贷方 | | | 其中:待处理基金 | | |
附件二:资 产 负 债 表(结帐后)
编表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元
资 产 部 类 | 负 债 部 类 |
科目编号 | 科目 名称 | 年初数 | 期末数 | 科目编弓 | 科 目 名称 | 年初数 | 期末数 |
101 102 104 105 11 112 12l 122 131 132 133 | 一、资产类 国库存款 其他财政存款 有价证券 在途款 暂付款 预算暂付 基金暂付 与下级财政往来 预拨经费 基建拨款 财政周转金放款 借出财政周转金 待处理财蟛啁转金 待核销预算拨款 待核销基金拨款 | | | 211 212 223 30l 305 307 321 322 | 二、负债类 暂存款 预算暂存 基金暂存 与上级往来 借入财政周转金 三、净资产 预算结余 基金预算结余 专用基金结余 预算周转金 财政周转基金 其中:待处理基金 | | |
| 总 计 | | | | 总 计 | | |
编表说明:本表为年终结帐后的资产负债表。本表“年初数”栏免填,只填写“期末数”栏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