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09-09-22
【颁布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质检总局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文  号】 发改环资〔2009〕2441号
【首选类别】 其他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发展意见
 

关于印发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发改环资[2009]24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科技厅(科委)、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建设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推动我国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扩大消费需求,促进节能减排,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制定了《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发展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发展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  技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质检总局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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