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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的公告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18-05-22
【颁布单位】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国务院文件 【文  号】 税委会公告〔2018〕3号
【首选类别】 税收制度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183

为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自201871日起,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将汽车整车税率为25%135个税号和税率为20%4个税号的税率降至15%,将汽车零部件税率分别为8%10%15%20%25%的共79个税号的税率降至6%。具体税目及税率调整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汽车及零部件最惠国税率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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