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19-10-17
【颁布单位】 财政部 【实施日期】 2019-10-17
【法规层次】 行政法规及法规性文件 【文  号】 财预〔2019〕171号
【首选类别】 财政综合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的通知

财预〔2019171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提前下达你省(区、市)2020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见附件),该项补助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28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项目代码Z135110079013。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省(区、市)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和项目安排、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

附件:提前下达2020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财政部

2019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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