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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事厅
二、改进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拓宽财政贴息资金使用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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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其对扩大就业的辐射拉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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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创业培训”的联动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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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本通知外,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已经发布的有关小额担保贷款的相关规定继续执行。与本通知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联合当地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本通知速转发至辖区内相关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