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实施 2021 年度全省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的通知》(皖财会〔 2021〕 244号)有关要求,请通知本单位参训人员(名单附后),按照培训须知要求(见附件)于6月27日至7月2日参加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21年第52 期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班(其他企业班)。
附件:1.参训人员名单.doc
2.培训须知(上国会1周班).docx
安徽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