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财资备案〔2021〕025号
池州市鸿瑞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报来的《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备案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一、资产评估机构名称为池州市鸿瑞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池州市鸿瑞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袁柱峰。
三、池州市鸿瑞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申报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基本情况等备案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安徽省财政厅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