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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情况公告

时间:2021.07.15 访问量:?

为履行《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资产评估法》赋予的法定监督职责,提升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根据财政部部署要求,2020年省财政厅本级组织开展了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检查情况

省财政厅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34家,包括投诉举报14家。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保持设立条件、执业质量、业务报备、会计信息和缴纳社保费等方面。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法》和相关执业准则要求开展业务,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执业水平逐步提升。但也发现,部分事务所在承接司法部门委托出具审计报告时,未能勤勉尽责、谨慎执业,出具的审计报告名称和内容不够规范,事项披露不够充分,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个别结论不够精准。年度执业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事务所执行会计制度不严、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个别事务所大额费用支出无原始凭据;事务所内部管理较为薄弱,质量控制存在缺陷,执行审计准则不到位;事务所变更事项未备案或未申请变更登记;事务所未按规定进行业务报备。

二、资产评估机构检查情况

省财政厅共检查资产评估机构11家,包括投诉举报6家。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保持设立条件、会计信息、执业质量和缴纳社保费等方面。

从检查情况看,部分资产评估机构能够按照《资产评估法》和相关执业准则要求开展资产评估业务,风险意识、内部治理和执业质量有所改善。但也发现,部分资产评估机构在工作底稿、评估报告、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如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报表未及时编制、发文登记不规范、归档不及时、现场勘查程序缺失或不到位、部分项目评估方法选择不正确,评估参数无依据等情况。

三、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情况

省财政厅对1户企业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会计基础工作、资产管理、融资项目是否真实合规等。检查发现,存在预提费用计提依据不够充分等问题。

四、处理处罚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省财政厅、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省资产评估协会分别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处罚。其中,省财政厅对安徽清泰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6,000元并暂停执业2个月的行政处罚,对安徽安国会计师事务所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5,200元、淮南实诚会计师事务所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注册会计师赵文革和高志彧暂停执业2个月、董甲暂停执业1个月、王自安、范永亮和吴锡海警告的行政处罚;对安徽芜南、安徽安联信达、安徽淮信、安徽新平泰、安徽宝申、安徽联城、安徽求是、安徽拂晓方正、安徽淮海等9家会计师事务所下达监管关注函;对安徽全维、安徽恒正、安徽中为、马鞍山成功、铜陵如是等5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约谈;对15名注册会计师予以下达监管关注函或约谈;对1户企业下达处理决定。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对安徽润兴会计师事务所予以惩戒;省资产评估协会对安徽天汇资产评估事务所和淮北天桓资产评估事务所予以谈话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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