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
你厅《关于部分国有资产处置的函》(秘函〔2021〕3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函复如下:
一、参照《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规定的折旧年限,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对2006年购置的1台双色数码印刷机(账面原值224万元)进行报废处置。
二、上述资产处置事项由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统一组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公开处置。
三、请你厅依法依规做好资产处置工作,资产处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及时、足额上缴省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根据现行财务管理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处置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处置结果报省财政厅备案。
安徽省财政厅
2021年3月24日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信息公开表(审批信息)
资产处置 项目名称 |
省政府办公厅数码印刷机报废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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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占有单位 |
省政府办公厅 |
资产占有单 位主管部门 |
省政府办公厅 |
审批部门 |
省财政厅 |
批复文件 名称 |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处置资产的函 |
资产处置 政策依据 |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资〔2009〕39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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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主要信息 |
资产名称:数码印刷机 所在地:合肥市 账面原值:22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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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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